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下稱《條例》)1日起正式施行。
當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安全監管相關司局負責人在由中國市場監管報社舉辦的“學習貫徹《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會議”上表示,《條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四個最嚴”要求,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礎上,補短板、強弱項,以良法善治,為群眾“舌尖上的安全”保駕護航。
據悉,新修訂的《條例》共10章86條,對餐飲服務提供者、單位食堂、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等主體都提出了具體要求。
該負責人表示,從事關系群眾利益的重點領域監管工作,必須帶頭崇法遵法學法守法用法,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
法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根本。2015年修訂的《食品安全法》有力推動了中國食品安全整體水平提升。為進一步細化和落實《食品安全法》,解決實踐中存在的問題,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負責人要對企業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并落實本企業的食品安全責任制,《條例》落實處罰到人要求,實行最嚴厲的處罰。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長王敬波在會上表示,《條例》對食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三章的修改力度很大,對公眾關切的餐具飲具集中消毒、網絡食品交易、轉基因食品、特殊食品及食品廣告的管理問題作出回應。同時,細化了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強化了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完善了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并加大食品安全處罰力度。
來自市場監管總局、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法律界、食品業界的代表150余人參加了會議。會后中國市場監管報社同與會的美團點評、物美等百余家食品企業發出倡議,呼吁社會各界特別是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行動起來,深入學習、準確理解并認真學習貫徹《條例》,為構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貢獻力量。(完)